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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培育名单的通知 作者: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0-07-15

各有关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特色小镇是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重要结合点,也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创建一定数量的特色小镇,有利于空间结构优化、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动能转换。2017年12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先后印发实施《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发改规划〔2017〕2084号)《关于建立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18〕1041号),要求统筹调整优化省级现有创建机制,统一实行宽进严定、动态淘汰的特色小镇创建达标制度,建立完善特色小镇规范化评定、日常化监测、标准化评估、动态化调整等长效机制。为持续做好我区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纳入自治区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培育名单的第二批特色小镇予以公布(见附件)。今后3-5年内,自治区有关部门将对高质量发展培育名单中的小镇定期监测评估,监测评估合格达到标准要求的,将命名为自治区特色小镇。

  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培育是一项长期工作。各盟市在特色小镇发展培育过程中,要立足各地区发展阶段,遵循经济规律和城镇化规律,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要立足各地区比较优势,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引导企业扩大有效投资,发展特色小镇投资运营商,培育供给侧小镇经济;要准确把握特色小镇概念和内涵,禁止把行政建制镇、产业园区和房地产项目等命名为特色小镇,严控房地产化倾向,严防政府债务风险。各有关部门要立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统一步调、凝聚合力、协同发力,规范创建有序发展;共同创建优化培育机制,推动实施支持政策,强化监测评估监督,建立符合规律、宽进严定、动态调整、优胜劣汰的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培育模式,推动全区特色小镇沿着产业升级、要素集聚、宜业宜居、富有活力和可持续发展方向前进。

  此通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培育名单.doc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7月14日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培育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属

地区

特点

1

玉泉区昭君文旅小镇

呼和浩特

历史民俗

2

哲里木湛露温泉康养小镇

通辽

生态康养

3

阳光田宇葡萄小镇

乌海

葡萄产业

4

黑里河镇水上运动休闲小镇

赤峰

运动休闲

5

绰尔森林康养小镇

大兴安岭

生态旅游

6

林西县新城子“水•果”生态文旅康养小镇

赤峰

生态文旅

7

和林格尔足球小镇

呼和浩特

体育特色

8

乌兰木伦煤炭工业小镇

鄂尔多斯

工业旅游

9

莫尼山非遗小镇

呼和浩特

文旅特色

10

“赋套•金钥”现代农业小镇

巴彦淖尔

特色农业

11

阿尔山荆花温泉康养小镇

大兴安岭

文旅休闲

12

隆盛庄镇月饼小镇

乌兰察布

特色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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