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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特色小镇清单管理工作卓有成效——《全国特色小镇情况通报》第1期 作者: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1-09-22

为切实做好特色小镇统一管理和规范纠偏,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组织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省级各有关部门组成专班,按照严定标准、严控数量原则,对全省特色小镇进行拉网式排查统计,从严从紧逐一开展审核评估,高质量完成了四川省特色小镇清单建立工作。


一、高质量建立四川省特色小镇清单

建立“特色小镇自查—市县初审—省级部门复核—领导小组评审—省政府确定—建议方案完善”的特色小镇清理审核工作机制,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推进特色小镇全面登记、分步审核、分类处置。

(一)开展全面登记。2020年召开四川省特色小镇清理审核工作视频会议,印发工作通知,以市(州)为基本单元,对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市场主体已建设或命名的特色小镇,开展全面登记。

(二)实行集中审核。各市(州)人民政府分别开展两轮初审,并推荐拟纳入四川省清单的特色小镇。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组织自然资源厅等省级各有关部门,对标对表国办发﹝2020﹞33号文件要求进行逐一核对,梳理出基本符合条件且提供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生态环保、政府债务风险等有效支撑材料的特色小镇。

(三)实地调研核实。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省级各有关部门,对基本符合条件且提供有效支撑材料的特色小镇逐一进行实地调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形成建议纳入四川省清单的特色小镇(41个)。

(四)领导小组审议。将四川省特色小镇清单建议,提请四川省新型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进行审议,并原则通过。

(五)完善建设方案。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省级各有关部门,联合会审清单内特色小镇建设方案,对其发展方向、功能布局、项目建设进行指导把关,修改形成比较完善的建设方案,作为建设遵循和考核评价依据。


二、对虚假虚拟“特色小镇”等进行清理更名

各市(州)人民政府集中一个月时间,对四川省特色小镇清单外的虚假虚拟“特色小镇”等进行分类处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各有关部门组成2个调研组,实地督导市(州)分类处置工作,对重点问题处置情况进行“回头看”,力争实现清单外无“小镇”。

(一)对于大量将行政建制镇错误命名为“特色小镇”的,限期以有效方式全部更名。

(二)对于以“特色小镇”“特色镇”“某某小镇”之名进行错误宣传的项目,限期撤除宣传内容、消除负面影响。

(三)对于投资主体缺失、并未开工建设的虚拟“特色小镇”,以“特色小镇”之名单纯进行大规模房地产开发的项目,坚决淘汰除名。

(四)对于项目审批手续不齐全、违法违规占地用地、破坏生态环境、毁坏文物古迹的行为,坚决制止并限期整改。

(五)对于主导产业薄弱、特色不鲜明的特色小镇,由市县两级政府加强指导引导,长期不见效的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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