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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特色小镇情况通报》第3期: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持续强化特色小镇清单统一管理和主导产业培育 作者: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12-08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动特色小镇规范纠偏,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江苏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全国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导则的通知》要求,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努力探索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之路。

  一、全面实行特色小镇清单管理制度

  江苏压实省级主体责任,强化厅际统筹和清单管理,统筹制定本省特色小镇管理制度、政策措施和检查评估机制。

  (一)明确“五坚持、五防止”要求。一是坚持“少而精”导向,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培育发展特色小镇,防止“一哄而上”。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差异化定位特色小镇主导产业,防止“千镇一面”。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规划建设宜业宜居宜游特色小镇,防止“形象工程”。四是坚持市场主导,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资渠道,着力培育专业化的特色小镇投资运营主体,防止政府“大包大揽”。五是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优先保障产业用地,防止“房地产化”。

  (二)健全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一是完善制度安排,印发实施《关于培育创建江苏特色小镇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培育创建江苏特色小镇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明确总体要求、任务举措和组织实施方式。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建立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召开4次厅际联席会议、7次工作推进会,组织3次专题学习培训,并指导各市县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的工作推进机制。三是注重监测评估,实行季度有监测、年度有评估考核,会同江苏省政府督查室建立定期督查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确保不跑偏不走样。

  (三)严定标准建立特色小镇清单。按照国办文件精神和十部门《导则》要求,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建立江苏省特色小镇清单。妥善处置原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原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原农业特色小镇和其余特色小镇,符合条件的纳入江苏省特色小镇清单管理,实现清单、机制、标准“三统一”。部分主导产业薄弱、建设进展缓慢的特色小镇,主动提出退出清单。截至目前,江苏省特色小镇数量已降至89个。

  (四)全面清理虚假虚拟“特色小镇”。一是印发实施《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对特色小镇最新要求 做好特色小镇规范清理工作的通知》。二是指导各市县全面摸排辖区内以“特色小镇”名义进行宣传、登记、备案的项目或企业,形成整改台账。三是对未纳入江苏省特色小镇清单的,全面完成清理或更名。四是加强动态管理,要求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在开展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时,加强对项目名称的把关指导,防止将清单外项目命名为“特色小镇”。

  二、选准做强特色小镇主导产业

  江苏科学定位特色小镇主导产业,着力提高主导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持续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平台。

  (一)激发有效投资。89家特色小镇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400余亿元,其中特色产业投资占比达79%,2020年完成总产值4700亿元,亩均产值400余万元。

  (二)助力创新创业。89个特色小镇共吸纳就业68万余人,集聚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基地和众创空间近500个,拥有专利1.4万件、有影响力自主品牌500余个。如,苏州东沙湖基金特色小镇管理基金300余支,培育扶持近百家企业上市。

  (三)培育“单项冠军”。如,常州石墨烯特色小镇构建“创业苗圃—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集成化企业培育生态链,打造全国唯一的国家石墨烯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创造了石墨烯领域10项“全球第一”;海门叠石桥家纺特色小镇生产销售的家纺用品,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超过40%。

  下一步,江苏将继续锚定控制数量、提高质量,通过监测评估考核推动优胜劣汰、有进有退,促进特色小镇更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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