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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千企千镇工程”推进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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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企千镇工程实施导则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05月15日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和中国城镇化促进会,2016年12月12日《关于实施“千企千镇工程” 推进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通知》(发改规划【2016】2604号文),制定《千企千镇工程实施导则》。

一、千企千镇的目标千企千镇工程以企业等社会资本和特色小(城)镇融合发展为基本方向,以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建设美丽特色小(城)镇为核心目标,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多元主体参与”的特色小(城)镇创建模式,搭建小(城)镇与企业主体有效对接平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促进镇企融合发展、共同成长。

通过有效的服务和引导,探索和建立以市场化方式推动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良性发展机制,解决企业和小(城)镇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以及以企业为主体建设特色小(城)镇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按照创建制方式培育,自愿申报,自愿结对,不设数量,不搞政府指令,争取通过市场主导的方式,到2020年底撮合建成具有鲜明产业特色的美丽小(城)约1000个。

二、千企千镇服务流程

企业和小镇(含非建制镇)是千企千镇工程的创建主体,是镇企合作协议的缔结人。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等,还包括学校、医院、科研机构、智库等各类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小镇包括建制镇和非建制镇两类。

镇企合作的途径包括通过“千企千镇”培训、“千企千镇”进省区和“线上线下”互动等,欢迎自行合作的镇企自愿纳入千企千镇工程。国家发改委、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和中国城镇化促进会等六部门共同提供全流程跟踪服务。具体包括:

1、项目入库

企业和小城镇(含非建制区、非建制镇及一切非区非镇的产业集聚地,下同)按照自愿申报,免费服务的原则向“千企千镇工程”办公室和“千企千镇服务网”提交项目入库信息。

项目入库信息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提交项目入库信息:本企业拟投资特色小城镇项目情况、本企业基本情况(资质、经营范围、综合实力、财务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2)小城镇项目入库信息:本镇的基本情况(地理位置、交通、人口、面积、总产值等指标)、拟建设的特色小城镇项目情况(总体规划、土地资源、支柱产业、传统工艺、文化资源、历史名人等独特资源以及当地政府支持特色小镇建设的优惠政策等)。

项目入库信息采取纸质材料与电子信息同步申报。千企千镇工程办公室负责对申报入库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后,以纸质通知和电子信息方式通知入库申报单位。

2、镇企结对

千企千镇工程办公室根据入库的企业投资信息和小城镇合作信息采取以下方式促成企业和小城镇结对子:

(1)定期组织项目入库企业和小城镇在线召开视频洽谈会。

(2)“千企千镇服务网”根据入库企业(小城镇)提供的合作条件将符合基本条件的结对信息自动推送给小城镇(企业)。

(3)根据入库企业(小城镇)提供的信息,集中组织企业(小城镇)到有意向合作的小城镇(企业)现场考察、洽谈。

(4)组织企业(小城镇)主要负责人参加《“千企千镇工程”培训班》,促成企业与小城镇面对面交流、洽谈。

3、达成合作

企业和小城镇经过充分接洽、考察,协商一致,并由千企千镇工程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合作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后,双方正式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报千企千镇工程办公室备案后,该项目正式纳入“千企千镇工程” 培育计划。

4、培育服务

列入“千企千镇工程” 培育计划后,千企千镇工程办公室根据镇企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及项目特点组织专家制定《千企千镇工程培育计划》,并由企业和小镇共同实施。

千企千镇工程办公室将项目资料分送到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二局、中国光大银行公司业务部、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会员部、中国城镇化促进会研究部等部门,由各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培育任务。

(1)融资服务 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按照“重点帮扶,优先支持”的原则,由总行及各地方分行、支行对项目进行跟踪服务,通过多元化金融产品提供投融资支持,并鼓励引导其他金融机构积极参与。中国光大银行将对纳入培育计划的小镇项目开放绿色通道,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审批准入条件、简化审批流程、放宽审批权限。

(2)项目引入 发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产业、企业及企业家资源的优势,组织相关企业咨询、洽谈,积极参与千企千镇工程,积极为纳入培育计划的小(城)镇融入相关配套产业。

(3)智力支持 由中国城镇化促进会组织相关方面专家提供产业规划、发展战略、小城镇运营、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及培训交流、经验总结、模式推广等服务。

(4)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自媒体等舆论引导作用,持续跟踪报道千企千镇工程实施情况,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特色小(城)镇发展的良好氛围。

5、评估授牌

在合作项目完成投资并正式投入运营后,由千企千镇工程办公室组织专家召开评估论证会,对特色小镇创建提出评估报告。对评估合格项目,确定为“千企千镇工程示范小镇”,并授牌。每年推出一批企业等社会资本与特色小(城)镇成功合作的典型案例,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供各地区参考借鉴。

三、主办单位联合承担的共同职责

“千企千镇工程”采取政企银社联动的体制机制创新模式,主办单位联合行使共同职责。

主办单位联席会议:主办单位定期召开“千企千镇工程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发布《千企千镇工程年度报告》。

联合确定培育项目:联合确定“千企千镇工程培育项目”。

共同主办论坛:共同举办“中国特色小(城)镇发展论坛”。

四、千企千镇工程工作机构

千企千镇工程工作机构为千企千镇工程办公室,由各主办单位共同委派人员组成,工作机构设在中国城镇化促进会。中国城镇化促进会将充分发挥在平台搭建、信息交流、经验总结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承担千企千镇工程的日常工作。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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